科研成果

2012/2/21 11:10:37 浏览:5412人次 乐卫   2009湖北发展论坛二等奖

浅谈公益性文化与文化产业的和谐关系

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既关系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满足,又关系先进文化的发展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弘扬,关系民族精神的凝聚和提升。公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是发展社会先进文化的重要环节。在生产力尚不发达,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发育不够完善的现实国情下,我国文化公益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新路径。如何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壮大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进一步促进公益文化与文化产业的和谐发展,是文化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

一、公益文化与文化产业现状,探索与思考。

我从事文化工作已30多年了,从文化角度上进行探索与思考,根据我们湖北的文化建设和文化公益事业的发展,我认为应当从我们湖北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形成自己的特点、特色。湖北是全国的文化大省,省都武汉又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拥有数量众多的地面名胜古迹,历史建筑和革命旧址,还有丰富的地下文化资源。以武汉为中心,包括武汉及周边的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仙桃、潜江、天门等九座城市形成的城市群落。在文化资源上形成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市场共通、利益共有的城市圈文化,经济一体化格局。按中央提出的“中部崛起”伟大战略,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8+1”武汉城市圈发展规划,就湖北文化事业的发展而言,硬件设施、文化管理、整合文化资源等方面有待加大工作力度。比如,美国政府注重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杠杆来鼓励各州、各企业以及全社会对文化公益事业进行赞助和支持,并要求各州、各地方拨出相应的地方财政经费与联邦政府的文化发展资金相配套,并明确规定与文化事业相关的单位或群体一律享受免税待遇;英国政府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对艺术团体进行评估和拨款,协同企业资助具体的文化公益事业项目,通过发行彩票弥补公益性文化活动经费的不足;法国政府则采取国家财政拨款的方式,辅之以立法和行政手段,几乎所有公益性文化单位都有政府负担,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文化活动经费、办公经费一律由财政预算拨款。这些经验是否值得我们借鉴或模仿,当然我们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文化强省,具体国情、省情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但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公益事业也是先进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发展,西方的模式是否可探索试行,我认为也不偏离走中国特色的文化发展道路。我们要从湖北实际出发,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的文化产业,特别要注重两者的和谐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大力繁荣文化事业,进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要本着有利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有利于公益事业全面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配置好手中的资源(职能)。社会参与,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利用企业,各类基金组织,民间团体、个人以及志愿者协会等自觉捐助和各种资金或资源,有效解决发展文化公益事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在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关键的一点是,积极争取政府扶持,把文化作为搭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群众文化,扶持、保护民间民族文化,引导、规范大众娱乐文化,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都是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重要内容所在。要想达到上述要求,必须在有资金作保障的基础上,使公益文化与文化产业和谐发展才能提升文化水平或扩大文化影响,同时有了和谐关系相融才能发现文化精品的交流。

二、公益文化与文化产业要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和谐关系。

公益文化与文化产业具有综合性强、辐射面广、渗透力大、附加值高、产业链交错的特征,涉及信息、网络、金融、通信、交通、商业、旅游等方面。过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在长期的发展中,始终存在着许多相互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但各方面的内涵、特点、规律和方法不尽相同,因此,能否做到和谐发展,关系到文化繁荣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在文化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就是要把文化的繁荣发展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从各方面、各层次的相互关系中把握文化建设的本职和规律,做到公益文化与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进而达到双丰收。

一是要处理好公益文化与文化产业发展继承与创新的和谐关系。

历史文化遗产,是文化个性和传统价值的具体体现,是文明素质和综合实力的象征,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又是现代文化发展的基础。对待传统的历史文化,应该保持一种高度的文化责任。湖北历史悠久,积淀了深厚的文化资源,孕育了灿烂的文明。灿烂的古代文化还是光辉的革命传统,在民族精神的形成发展中都产生过重要作用,为现代文化的发展繁荣奠定了雄厚的基础。因而,我们一定要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对历史文化要做好挖掘保护,同时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体现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二是要处理好公益文化与文化产业城乡发展和谐关系。

湖北城乡文化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严重。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统筹城乡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和谐城乡文化发展的理念贯穿于文化设施布局、文化经费投入、文化生活安排、文化产品生产等各方面,在政策和投入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实行城市带动战略,建立城乡互动、互利双赢和共同发展的统筹机制,以城区辐射带动乡镇和广大农村,不仅算城乡文化建设投入产出的经济帐,更要算城乡文化建设投入的社会帐,算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效益帐。

三是要处理好公益文化与文化产业的和谐关系。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文化产业是经济与文化融合的重要载体,对于提高产业发展的文化含量,满足社会多层次文化需求、提升产业发展的档次,具有积极作用。文化事业对于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非常重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是文化建设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统筹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要坚持改革抓突破,创作抓精品,群众文化抓贴近,文化发展抓建设,文化管理抓规范的基本工作方针。”

四是要统筹处理好文化发展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和谐发展的关系。

文化的繁荣发展,离不开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树立“效益”观念,追求投入的产出比率,是现代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效益不同于其它行业,有的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有的则是只有社会效益,并不直接带来经济效益,而且获得效益周期也千差万别,但社会效益始终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如何处理好文化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如何做到文化与“两个”效益的和谐相处?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效益是实现社会效益的重要经济支持与保障,因此,不能不考虑经济效益。但是我们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进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然而,无论是文化事业还是文化产业,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也就是说要坚持和谐发展。原则是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决防止出现重文化产业轻文化事业,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现象。

五是文化精神与文化精品的和谐推进,达到共存共盛。

文化精神是文化的内在要素,深深熔铸在社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之中,文化精品则是一定文化精神的对外化和物化。再好的文化精神,如果没有一个好的、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吸引力比较强的表现形式,也很难发挥武装人、塑造人、引导人、教育人的作用。湖北的文化精神非常丰厚,要增强其辐射力、吸引力、感召力,更好地展示湖北地域文化特色和成就,就必须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坚持两者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不断提升竞争力、扩大影响力。如鄂州市博物馆铜镜生产基地,它们把基地建设作为新起点,把科学发展作为立足点,把改革创新作为着力点,把和谐惠民作为落脚点,达到了传统文化的弘扬,人的精神凝聚和提升。鄂州市的广场文化品牌“周周乐”从创新工作到品牌工作的经验进行提高、完善、推进、建立长效机制,使其更加繁荣发展并向学校、行业、地域、社团等方面延伸。这些都是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和谐推进的显著成果。

六是公益文化与文化产业和经济之间的和谐发展。

文化是比经济更为持久、更为深刻的国家竞争力。构建和谐社会、知识经济、学习型组织、循环经济等新的发展思路与模式的提出,把文化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机结合了起来。在今天的经济社会活动中,文化内涵与其竞争力,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关系日益密切。文化发展目前已深深融入经济之中,成为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成为一种特殊资本,一种底蕴丰厚的资源。文化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要把公益文化与文化产业和谐发展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纳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防止就经济抓经济,就文化抓文化。文化建设具有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不可能立竿见影,不能急功近利,需要锲而不舍、抓紧抓实。目前湖北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文化生产能力不足,文化资源大量闲置,文化活力没有充分激发,文化市场没有充分拓展。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繁荣。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的观念;破除文化属于社会消费范畴,只有投入没有产出,文化不能出效益的观念;破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搞建设,只能先发展经济后发展文化的观念;破除文化属于意识形态,发展文化只宣传文化部门的职能的观念。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文化与经济、现代科技的融合,推进文化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增强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穿透力和影响力。使公益文化与文化产业真正达到和谐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