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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5 11:15:25 浏览:297人次  

文物保护部

协助局文物科,做好全市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负责配合做好文物保护规划和不可移动文物的申报、保护、抢救、安全巡查及“四有”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资料库的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做好文物保护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7-53018790